20/0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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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子移民加拿大被拒,丈夫為公安分局副局長,涉嫌侵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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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3月19日訊】一位中國籍女士的移民加拿大申請被拒,原因是她丈夫是一個省會的公安分局副局長。

根據加拿大聯邦法院3月中旬的一個判例,中國籍女子李麗(LiLi,音譯)申請移民加拿大,副申請人是她的丈夫和孩子。結果發現,有些在中國能帶來利益的事情,在加拿大被視為禁忌。

2016年8月,李麗遞交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申請,丈夫和孩子作為隨行家人。

移民官在審查申請時,發現李麗的丈夫在中國公安系統任職多年。2020年1月15日至10月14日間,加拿大移民部向李麗發送了多封信函,要求她提供有關其丈夫在公安局工作的更多信息。

申請人的丈夫回覆稱,他在河北省公安局工作超過30年。1993年7月至2013年8月間,他擔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橋東分局刑警大隊隊長。自2013年起,他升任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裕華分局副局長,目前職級為一級警監。

還稱,在其職業生涯中,他曾是120至150人的主管,並負責轄區內案件的調查、審訊和拘留工作。不過,他強調自己從未虐待或不當對待過嫌疑人,他只是“確保公安分局的審訊工作依法進行”。

移民官擔憂人權紀錄,拒簽

李麗丈夫的解釋,未能讓移民官放下他可能參與了侵害人權罪行的擔憂。移民官就像是國家的看門人,有責任把可能的罪犯拒之門外。但是,中共控制下的中國,是一個人治國家,司法系統運作不透明,要作出判斷不容易。

2024年7月10日,加拿大移民部給李麗發信,概述了該移民官的擔憂,認為其丈夫不符合《移民和難民保護法》規定的入境資格。

該信稱,有合理理由相信,李麗的丈夫在公安局長達30年的職業生涯中,參與了危害人類罪行。信中援引了多份報告,指出酷刑和侵犯人權行為在中國是系統性的,包括河北省的公安系統。該信稱,李麗丈夫的角色和職責表明,他應該知曉其同事和下屬在審訊過程中的侵犯人權行為。

為了打消移民官的顧慮,李麗的丈夫又提交了另一封信及相關文件,試圖解釋他與公安系統踐踏人權的行為無關。

但移民官得出的結論是,這些證據未能解決7月10日信中提出的擔憂。李麗丈夫在公安局的職位,不能使其與調查和審訊過程保持距離。

移民官表示,儘管沒有信息將李麗丈夫與任何具體的酷刑事件聯繫起來,但有大量的出版物,揭露了中國刑事司法系統(包括河北省)在審訊過程中存在系統性侵犯人權的行為,因此可以得出結論,李麗丈夫至少是這些行為的共犯。

在2024年9月16日的一封信中,該移民官拒絕了李麗的永久居留申請,理由是:有合理理由相信其丈夫不符合入境資格。

加聯邦法官:拒簽合理

李麗對移民官的決定不服,向聯邦法院請求司法復核。李麗認為,移民官無合理理由相信河北省公安局犯有反人類罪。

作為辯方,加拿大移民部表示,該移民官依據各方對中國情況的報告,認定中國的公安局(包括河北省公安局)在審訊過程中,普遍存在侵犯人權的行為。法官認為移民官的推斷合理。

法官艾哈迪(Ahmed)稱:移民官根據國際非政府組織提供的文件證據、學術文章,以及李麗丈夫在河北省公安局任職期間中國政府發布的相關聲明,得出公安局存在系統性酷刑政策的結論。

這些報告指出,酷刑在全國(包括河北省)的公安局普遍存在。儘管李麗辯稱,中國當局已努力解決公安系統存在酷刑問題,但移民官认定,其掌握的證據足以證明,公安局在審訊和拘留過程中系統性地濫用職權。

“鑒於移民官對文件和適用法律的全面分析,我認為其結論並無錯誤,即:有合理理由相信:河北省公安局在審訊和拘留過程中,有實施酷刑的政策。”

在中共系統任職 難以脫罪

李麗的另一個觀點是:移民官认定其丈夫參與反人類罪行的依據,僅僅是其丈夫與公安局的關聯,而非其實際經歷。

移民部認為,由於李麗丈夫在公安局的職位高、長期任職,加上負責審訊工作,移民官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人參與了危害人類罪。

法官认為,移民官的結論合理。因為移民官是在完成對河北省公安局行為的分析後,才審查李麗丈夫是否涉嫌共謀。移民官審查的那些報告,均明確提及河北省公安局在審訊中普遍存在酷刑。

李麗丈夫強調,他並不知道自己監督的審訊或拘留過程中發生過侵犯人權行為。但是,移民官认為,客觀的第三方報告更具說服力。

法官认为,法院無權重新評估移民官所掌握的證據,但該移民官认為,客觀的第三方報告更具說服力。

李麗及其丈夫费尽心机的解释,未能说服加拿大的移民官和法官。李麗希望移民加拿大的梦想最终破灭。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本文章由Open AI人工智能編寫,僅屬學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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