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軍澳彩明苑的53歲物業經理自2011年以來,以報銷為由,私自修改業主立案法團的支票銀碼,再偽造銀行文件提交報告給管理公司和會計師,共計10年虧空公款達6,110萬元。在2021年被捕後,他承認因賭博負債超過千萬元。物業經理早前承認了5項盜竊罪,法官陳仲衡在高等法院判刑,指被告犯案計劃周詳,嚴重違反業主立案法團及僱主信任。他在賭桌上獲得的利益全部輸光,而業主立案法團的保險賠償上限僅為6萬元,最終被判處重囚18年。5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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