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提出修訂《食物業規例》,容許狗隻在指定情況下進入已獲食環署署長批准的食物業處所。政府將於2026年3月8日刊憲,預計新例將在同年5月8日生效。首階段擬設約500至1,000個名額,約佔全港食肆3至5%。政府不接受火鍋店和烤肉店申請,只開放給面積大於20平方米的餐廳申請。環境及食環署表示會根據實際運作情況、業界和社會反應等,改善執行細節。政府建議不設任何優先安排,以保持申請機制公平和簡單。另外,狗隻進入食物業處所時需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狗帶牽引,不得處於食物室。為方便有興趣申請的食肆做好準備,食環署將舉辦簡介會,漁護署亦會邀請動物福利機構舉辦講座。食環署將推出宣傳短片,並在網上專頁和社交媒體發布相關信息。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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