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20日),立法會根據《破產欠薪保障條例》做出決議,調高遣散費的特惠款項上限。原本的規定是首10萬元和餘額一半,現在提高至首20萬元和餘額一半。這項決議將於明天正式刊憲生效。這項修訂將有助於保障破產公司員工的權益,讓他們在遇到公司倒閉時能夠獲得更多的遣散費。這也是立法會為了保障勞工權益而做出的積極舉措,對於受影響的員工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希望這項新的規定能夠為破產公司員工帶來更多的保障和幫助,讓他們能夠在困難時刻得到應有的支持。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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