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建議修訂「醫健通」使用機制,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要求指定醫護將重要電子健康紀錄存放至市民的醫健通戶口。市民按下「參與同意」即同意公私營醫護存入健康資料,無需額外處理。修例旨在回應私營機構未能如市民期望般提供健康紀錄。市民使用醫健通需簽署互通同意書,政府建議只要參與醫健通即假設同意上傳資料。修訂草案將刊憲,立法會將首讀。許澤森指出市民仍有選擇權,但衛生紀錄對健康管理重要,不宜過度選擇性。修例要求上載敏感資料如藥物史、診斷紀錄等,對醫生診斷有重要參考價值。私營醫護上載紀錄不夠積極,修例旨在推動相關措施。修例亦建議專業人員如臨床心理學家可使用醫健通,並認可境外醫護跨境使用。違例者可被罰款,政府將與醫療服務提供者溝通,推動電子醫療紀錄。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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