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加州法院裁定蘋果在涉及隱私的集體訴訟中取得部分勝利。這起案件源於一位安全研究員揭露蘋果的數據收集行為,形容其為嚴重的隱私侵犯。訴訟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三年前,當時系統在設置新 iPhone 時會要求用戶是否同意數據收集。然而,研究員 Tommy Mysk 的測試顯示,無論用戶是否同意,蘋果都會收集相同的應用數據。
根據Mysk的研究,App Store 應用程式會實時發送用戶的應用搜索、廣告點擊、停留時間等數據,可能包括敏感信息如LGBTQIA+相關應用或墮胎應用。蘋果音樂、電視、書籍和股票應用也有類似情況。
儘管蘋果否認違法,法官支持了他們駁回部分指控的請求。判決指出,數據是否屬於機密信息以及收集數據是否構成法律所規定的溝通,尚不清楚。原告有最後一次機會重新表述訴訟,但成功機會不大。儘管裁決不涉及原則問題,而是法律術語的技術性問題,蘋果似乎已有措施確保數據安全。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本文章由Open AI人工智能編寫,僅屬學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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