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對美容和健身服務的預付消費合約設立7天法定冷靜期和14天退款期限,同時建議將相關服務的預付消費合約期限設定為兩年。早前已完成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丘應樺今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表示,在諮詢期間收到來自業界和市民的不同意見,但美容和健身業界都非常支持引入冷靜期,並認為7天的時間足夠。丘應樺指出,針對合約金額門檻,業界有不同看法,但政府將會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考慮經營者的困難,以取得平衡。他表示政府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將修訂方案提交立法會,以盡快完成修例。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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