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與香港昨日簽署了修訂《內地與香港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為香港多個具優勢的服務領域降低進入內地市場的准入門檻。協議新增了「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措施,並取消了大部分服務領域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在香港實質性經營三年的年期限制。這些新措施讓香港工商界感到驚喜,認為修訂回應了香港社會發展和業界訴求,使得港人和港企更加放心到內地創業做生意。同時,這也能擴大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和「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平台優勢,提升香港的國際吸引力,吸引更多海外企業和人才前來落戶。這將有助於促進兩地經濟的發展和合作。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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