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台南男子發現妻子與孩子的游泳教練有婚外情,他感到憤怒並提起訴訟,要求獲得6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然而,法院最近卻駁回了他的要求,認為他無法證明在妻子和游泳教練交往期間,對方知悉妻子已經結婚。法院也拒絕他的假扣押聲請,並要求他支付6,500元的訴訟費用。這個案件引起了社會的關注,許多人都在討論這個事件。男子可能會考慮是否要上訴,以爭取自己認為應該得到的賠償。這個故事提醒人們要謹慎處理婚姻關係,並警惕可能出現的第三者介入。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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