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的小綠(化名)和小花(化名)結婚已有14年的時間。兩年前,小綠意外發現,妻子和兒女的游泳教練發展出婚外情,最終導致他們的婚姻破裂。小綠為此憤而提告,要求對方賠償60萬元的非財產損害。然而,游泳教練辯稱,小花當時自稱是單親媽媽,而且夫妻已經分居,並沒有侵害配偶的權益。法官綜合相關證據後認為,小綠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游泳教練知道小花已經結婚,且在婚姻關係仍然存在時,兩人有不正當的交往。因此,法院駁回了小綠的告訴,判決免除賠償,並告知可以上訴。 想知得更多詳情?立即Click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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